阿里上市,到底是谁的耻辱?

这两天在微信,在空间,在微博到处都转载着一篇《阿里上市,国人蒙羞,商界耻辱! 》的文章,拜读完后,感觉跟吃了只苍蝇一样让人恶心,深深被这种极其荒谬无知和文革遗风扣帽子的文章给折服。

文章说1999年至2001年第一波互联网泡沫和归结于阿里巴巴引入投资造成的,也算是人才,文章哗众取宠把这波寒冬归于国内互联网寒冬,却不说1999-2001年全球互联网泡沫破灭,特别是华尔街损失惨重,当时软银孙正义资产损失高达760亿美金,而1999年阿里巴巴才刚刚由马云凑了50万人民币成立,半年后引入了软银3000万美元投资,而当时国内比这有钱的企业太多,1999-2000年,新浪、搜狐、网易、中华网都已经在美国上市,哪个不是兜里拿了老外几亿美金?资金实力哪个不比阿里巴巴雄厚,这也能怪阿里巴巴引入美元造成的?真TM人才!

文章称“第二次数淘宝引进大规模的外资以后,又让中国第二批互联网企业死掉!2003被称为互联网又一严冬!”淘宝2003年才成立,当时市场被易趣压制,甚至易趣跟国内多个大型网站签订广告合同,令其不能投放淘宝广告,没办法的淘宝只好走中小网站广告投放之路,直到2006年才超越易趣,2003年互联网企业倒闭这也能扯上2003年刚成立的淘宝,只能呵呵了。

文章称阿里巴巴是一家国外公司(阿里巴巴注册地,不是中国)这个来说事,如果注册在国外就不算中国企业的话,那注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中国移动香港控股的中国移动公司是不是也是外国企业呢?顺便提提腾讯和百度注册地是英属开曼群岛,搜狐注册地是美国德拉华州,华网在香港注册,其余大部分大型互联网全是注册都是开曼群岛,腾讯的大股东是南非传媒巨头Naspers全资控股的MIH,持股占腾讯三分之一,百度李彦宏是美国绿卡,单拿阿里巴巴说事挺无耻的!

文章作者把所占股份多少就等于企业控制权只能说作者太无知,却不知道大型企业有董事会投票权一说,软银占阿里三分之一股份不假,但是却只有一个投票席位,而根据马云的合伙人制度,马云团队牢牢控制了企业投票权,刘强东只占京东四分之一的股份,却拥有80%的投票权。京东难道就不是刘强东的?文章作者应该回去了解一下什么叫财务投资和VIE协议。

阿里巴巴成功了,然后很多人就站出来说马云为什么要让外国人投资,阿里巴巴5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还是18位创始人凑起来,据说当时马云山穷水尽的时候国内没有任何一家银行及金融机构敢贷款给马云,因为马云没有厂房,没有设备,没有土地!马化腾山穷水尽时开价100人民币万要把QQ卖掉,当时有谁买?当时中国移动还嫌太贵了,只愿出50万呢,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你还谈什么是老外的钱不能要之类的废话,企业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要是阿里失败了,估计第一跳出来的也是这批人吧,说:“老外傻逼,这也敢投,这下打水漂了吧。”阿里上市,到底是谁的耻辱?中国金融界不反思一下吗?为什么这么多优秀互联网企业都到国外上市了,证监会不反思一下吗?又到底是谁的悲哀?

最后作者甚至抬出918说事,呵呵,终于明白了是什么触动了作者那敏感的神经,只因日本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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